宜昌对2012年底前竣工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实施专项补助政策,标准为太阳能屋顶集中集热式系统补助400元/平方米;土壤源热泵(地源热泵)应用补助50元/平方米;水源热泵应用补助40元/平方米;太阳能采暖空调补助65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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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宜昌对水源热泵等实施补助
2012-11-123682
宜昌对2012年底前竣工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实施专项补助政策,标准为太阳能屋顶集中集热式系统补助400元/平方米;土壤源热泵(地源热泵)应用补助50元/平方米;水源热泵应用补助40元/平方米;太阳能采暖空调补助65元/平方米。 (责编:L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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