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地热能资讯首页 地热能资讯分类 切换频道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关于整治违规使用地源热泵行为的通告

2010-08-19 09:3329600黑龙江人民政府网

关于整治违规使用地源热泵行为的通告
 
佳政布〔2010〕11号  
 
  

  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确保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2005)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违规使用地源热泵行为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地源热泵使用单位应当于2010年8月30日前完成整改,确保地下水完全回灌地下,禁止将应回灌的地下水排入市政管网。


  二、地源热泵使用单位务于2010年7月30日前自行封堵地源热泵系统与城市下水管网连接管道。

 

  三、地源热泵使用单位按要求,务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审批程序:

 

  (一) 建设单位到佳木斯市地源热泵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备案,凭出具的审批联单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二) 建设单位持水文地质勘察和水资源论证审查意见书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三) 建设单位到供热管理部门办理供热许可;

 

  (四) 建设单位到水务部门办理打井取水初审意见;

 

  (五) 建设单位到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办理建设审批手续;

 

  (六) 建设单位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压力容器安装告知手续和检验;

 

  (七) 建设单位到佳木斯市地源热泵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办理整改验收手续。

 

  四、对未按要求封堵地源热泵系统与城市下水管网连接管道的单位,2010年8月15日前由水务部门依法强制进行封堵。

 

  五、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制关闭地源热泵机组。

 

  特此通告。

 

举报
收藏 0
打赏 0
评论 0
黑龙江最新双碳《方案》:因地制宜推进地热应用,推广各类热泵技术
10月20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建设发展方式,为城乡建设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

0评论2022-10-2711875

《黑龙江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推进地热综合利用
9月13日,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黑龙江省商务厅六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支持合理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提出在黑龙江西部油气地热绿色发展核心区制定矿区开发规划。摸清地热资源潜能,调控开采总量,理顺产权关系,改善供暖能源结

0评论2022-09-19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