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日前批复了陕西省、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一二星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请示,至此,我国已有19个省市自治区获得了一二星绿色建筑标识评审资格。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和调动各地发展绿色建筑的积极性,促进绿色建筑全面、快速发展,提高我国绿色建筑整体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去年印发了《关于推进一二星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和《一二星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这项工作得到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视,经过一年时间的积极准备,到目前为止,已有上海、浙江、江苏、深圳、大连、新疆、宁夏、广西、福建、辽宁、河北、四川、厦门、山东、天津、湖北、青岛、湖南、陕西19个省市自治区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批复,获得了一二星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资格。目前,部分省市已经开始一二星绿色建筑的评审标识工作。
郑州出台碳排放双控工作方案 推动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
明确将碳排放指标全面纳入全市及各开发区、区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系统构建并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碳排放管控要求纳入现行重点用能单位管理体系,推动重点排放单位严格落实节能降碳措施。同时,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中增加碳排放评价环节。
0评论2025-08-20308
四川力推合同能源管理,激活既有建筑绿色改造新动能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镇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将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作为核心抓手,全面推进城镇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新增改造面积超600万平方米,显著提升建筑能效并降低运行碳排放。《通知》提出,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在城镇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中的应用,合理选用节能效益分享型
0评论2025-08-2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