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现将《德州市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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