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绿灯”节能服务企业将减免三项税收

   2011-03-11 中国建设报35920

    促进工业、建筑领域的节能服务项目放量


    为鼓励企业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工作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节能服务企业将享受三项税务免征。业内人士称,这个节能政策的实施将会促进工业、建筑领域的节能服务项目放量。


    《通知》提出,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节能服务公司投资额不低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额的70%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用能企业从节能服务公司接受有关资产的计税基础也应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有关资产的权属转移时,用能企业已支付的资产价款,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由节能服务公司先期进行投入,回报会在方案改造后得以体现。也就是说,用能企业基本上不需要进行过多投入,便可进行节能改造。

 

(责编:雅丽)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地热能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地热能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地热加公众号     |    论文征集     |    会员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部分合作伙伴
地热能网——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地热产业工作委员会指导的地热门户网站
地热全媒体矩阵:《中国地热》、全国地热大会、地热加微信订阅号、地热能资讯微信订阅号、地热加视频号、地热加抖音号、地热加快手号、地热加头条号、地热加网易号、地热加搜狐号、地热加知乎号、地热加百家号等。
热线:010-85677868  直线电话:18515158288(同微信)  Email: direjia@163.com,
关注我们

地热加公众号

地热加快手号

地热加视频号

地热加抖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