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M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附加协议《京都协议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国际合作机制,其核心是允许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减排量抵销额的转让与获得。在CDM框架下,发达国家投资者从其在发展中国家实施的、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减排项目中获取CER(经核证的减排量),以此抵减投资方国家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发展中国家也可从中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减排项目的开展。
据悉,陕西咸阳地热集中供暖CDM项目于2007年10月启动CDM申报工作;2010年9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2011年6月提交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组织申请注册;2012年3月8日完成注册。
该项目的成功注册为中国此类项目的发展应用积累了经验,对我国地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中石化表示,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河北、山东等地区地热新项目的CDM申报工作,加快推动地热产业等清洁能源的开发应用,切实践行绿色低碳发展。
地热资源是指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地壳内可供开发利用的地热能、地热流体及其有用组分,是一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我国地热资源丰富且潜力巨大。全国主要盆地常规地热资源储量折合标准煤8530亿吨,年可利用量折合标准煤6.4亿吨,如充分利用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3亿吨。
中石化于1998年起发展地热资源,所属子公司新星石油目前已发展成为全国常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的第一大公司,在地热供暖、地热水产业化利用等方面形成成熟的配套技术。
截至2011年底,中石化已实现地热供暖面积600万平方米,占全国常规地热资源供暖面积近1/5,可年节约标煤3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96万吨,相当于年植树200多万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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