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6月起大型公共建筑强制节能

   2010-06-10 江南时报18850

    《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于6月1日起实施,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并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大型公共建筑,将执行65%的强制节能设计标准。《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也正由南京市法制办向全社会征求民意。

    据一份权威调研报告显示,新建建筑虽已强制执行50%的标准节能设计,但由于设计上的铺张,日常运行疏于节能管理,江苏建筑能耗已占全省总能耗的20%。特别是高楼大厦、饭店宾馆、会所等大型公共建筑,建筑能耗5-10倍于普通建筑,未来20年建筑能耗比例可能达到35%。

    这份《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置了11条强制性条文。其中将公共建筑分为两类:一类是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2万-0.5万平方米、使用中央空调的重要公共建筑;一类指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或虽然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但不使用或仅部分设置中央空调的建筑。由于前者能耗通常是后者的3-8倍,标准要求必须按照65%的标准节能设计。《标准》还要求此类建筑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光伏发电三个可再生能源系统中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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