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成为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

   2010-12-10 中国地源热泵网35840

    赤峰市日前被确定为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财政部已将第一批补助资金4200万元下拨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0年,赤峰市共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7万平方米;实施了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和太阳能光热项目,巴林石创意园区1.5兆瓦和新城区河畔景地小区0.61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敖汉旗华夏第一村温泉旅游度假区1.58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建筑应用推广项目,已经被确定为国家级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据测算,这些项目实施后每年可以节约标煤23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50吨。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地热能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地热能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地热加公众号  |  论文征集  |  会员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部分合作伙伴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京ICP备120364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