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手段规范能效标识发展

   2010-08-05 中国地源热泵网8420

   

 

 

 

 

 

 

 

 

 

    编者按:

 

  2005年3月1日,我国颁布了第一批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能效标识实施五年来,已累计节电1500多亿千瓦时,折合标准煤6000多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4亿吨,二氧化硫60万吨,节能效果显著。在惊叹这张小小蓝白背景彩色标识带来巨大作用的同时,如何解决能效标识认证实施中的监管问题、进一步加大能效标识的推广效果,是今后亟需解决的问题。

 

 

  近日,京城的高温持续不降,李女士决定去购买一台新电风扇用以降温。在选购电扇时,李女士发现,自己选购的那款落地扇,机身贴上了“中国能效标识”。导购人员介绍:“从今年3月开始,电饭锅和电风扇等电器也被要求加贴能效标识了,低能效的产品将在一年内逐渐被淘汰。”

 

 

  记者在北京的国美、苏宁等商场看到,已有许多电风扇和电饭锅纷纷亮出自己的能效身份。国美电器北京某商场的负责人表示,对3月1日以后生产的电风扇等产品,商场将严格检查是否贴有能效标识;而3月1日之前生产的此类产品,也必须于2011年3月1日前加贴完毕,目前商家正与供应商联系加快贴标。

 

 

  李女士对记者说,家中的冰箱、空调等大件电器都贴有能效标识,且都是一级能效产品,这些年来为家中省下不少电。李女士原以为小家电不是家中的耗能大户,仔细听了商场导购的介绍后,才发现小家电产品由于使用频率较高,一只电饭煲做一天的能耗比一台节能冰箱还要大。专家给记者和李女士算了一笔账:“在选购小家电产品时,如果使用高能效产品,全年节约下来的电费足以抵消目前高能效产品与普通产品之间一两百元的价差。”

 

 

  能效标识推进工作驶入快车道

 

 

  据统计,我国能效标识制度自2005年 3月1日实施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颁布了6批次的能源效率标识产品目录(见表),共计四十余项强制性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其中2项随新规则修订实施废止。这些用能产品能效标准涉及家用电器、商用设备、照明器具、工业设备、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6大类。目前,能效标识推行工作已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

 

 

  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倪维斗认为,任何可用能都是从能源开采、运输、转化(主要是发电)、输配至终端用户,包括终端用能产品与设备。分析表明,终端设备效率提高1%就相当于能源源头提高4%的相对效率,因此终端设备节能具有倍数级的“放大”效应。基于终端设备在节能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国一直将提高终端设备的能效水平作为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

 

 

  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实施了能效标识制度。我国的能效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分为5个等级的标识和3个等级的标识两种(见上图)。其中,等级1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耗能最低;等级5或等级3是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标准化研究所所长李爱仙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列入实施能效标识范围内的产品,都是节能潜力大、使用频率多、与百姓和用能者息息相关的产品。如第一批列入实施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的电冰箱、空调,都是产业链相对成熟的产品。随着产品能效的提高,一些产品会相应提高其能效标识的等级标准。“比如在我国实行的第5批能效标识的产品目录中,就对家用电冰箱的能效标识做了修订,对其能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施能效标识对企业提高产品能效水平、加大科研投入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也给消费者带来了实惠,更能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和成熟度的提高。”他说。

 

 

  亟需加大监管力度

 

 

  我国的能效标识实施制度采取“企业自我声明+备案+市场监管”模式。这种模式指的是企业将产品送至国家法定的第三方能效检测机构,或送至具备检测资质的企业实验室等机构进行能效评估检测,并以“自我声明”的形式将检测报告结果送至相关部门进行能效定级,目前我国可以接受能效标识检测的实验室在逐渐增多。据了解,这种模式还是首次在我国采用,其优点包括:效率高,不会影响新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实施成本低,基本不会增加产品的价格;与国外能效标识的实施模式基本接轨。但显然,这种模式对企业的自律和市场监管的力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难以避免部分企业在能效标识上存在虚假或者不规范行为。

 

 

  《中国能源报》去年7月曾报道“中国能效标识第一案”——消费者把实际能效等级和标注能效等级大相径庭的电器生产商“美的电器(13.66,-0.23,-1.66%)告上法庭,之后在上海市工商局的一次能效标识产品抽查中,有多个知名品牌的电冰箱实际能效等级与标注能效等级不符合。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通过定期到各地方的卖场直接购买能效标识产品,送至国家相关权威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方式,对产品的能效标识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李爱仙向《中国能源报》记者介绍,“2009年5月至2010年2月组织展开的能效标识市场专项检查中,126台(套/批次)样品中有7台(套/批次)样品不符合相关规定,总合格率为94.44%。此外,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还将不定期组织全国性产品抽查,地方监督机构也将对产品是否粘贴标识、标识样式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监督,能效监管的力度将不断加大。”

 

 

  针对上述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和一些消费者对能效标识实施备案的企业“自我声明”的质疑,李爱仙认为除了企业自律之外,还应加大对能效标识实施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对此,《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修订稿增加了几项规定:销售商销售应当标注能效标识而未标注的产品,由地方质检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罚款;伪造、冒用能效标识或者利用能效标识进行虚假宣传的,由地方质检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多次参与电动机产品能效标识分析的国际铜业协会能源与电力总监赵凯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我国能效标识监管主要集中在后市场管理层面,对能效检测这一中间环节缺乏一定的监管,政府必须尽快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相关配套措施有待完善

 

 

  我国还存在地方能效标识实施监管体系缺失、监管覆盖面小、力度弱的情况,亟需试点构建地方监督体系。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中心在美国能源基金会的资助下,选择上海、山东、四川、江苏4个试点省(市)开展能效标识专项检查,帮助各地方构建能效标识监管机构、体制机制,推广至全国范围建立地方能效标识监管体系。同时,中心近年来出台了许多产品的备案目录,并组织了相应的数据库,其中包括实验室的备案情况。目前该中心基本上形成了一套相对高效、合理的备案实施流程,并不断努力完善审核的有效性、专业性、公正性。

 

 

  赵凯表示:“在我国能效标识工作驶入快车道后,政府部门应该更注重标准的制定和财税激励政策等相关措施的完善。从生产环节来说,提高产品研发能力、提高产品生产的能效准入门槛、通过多途径向用户宣传教育是提高产品能效的有效途径;此外,相关部门还应该在消费层面制定用户选型导则,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效能产品。

 

 

  “应尽快将主要的用能产品纳入到能效标识的实施范围中,在“十二五”末之前,要将我国所有的重点用能产品实施能效标识,实施范围要在40个产品类别以上。”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主任王若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扩展产品目录同样也离不开实施规则的相关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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