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共机构将严格节能考核

   2011-12-13 中国建设报28440

 

    从3月份开始,长沙市公共机构推行严格节能考核办法,在智能化传感系统远程监测下,完不成节能任务的公共机构,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被行政问责和绩效考核“一票否决”。

   

    据介绍,立足于前期委托权威科研机构开展的“能源审计”,长沙市对公共机构合理能耗和节能潜力已经“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并从2011年3月开始实施。

   
    这一制度要求公共机构日常办公努力减少空调、电脑、复印机等设备待机能耗;鼓励网络办公、集中办公,少用一次性水笔和茶杯。要求空调系统配备智能温控系统并减少空调使用频率。电梯实行智能化控制,倡导办公场所3楼以下停开乘客电梯,低谷时段减少运行台数等。景观、路灯、楼宇照明系统则应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并应用智能调控装置等手段节电。要求优先采购低能耗、低污染或清洁能源公务车,实行IC卡定点加油,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城市节能降耗,建筑节能是关键。我国数以十亿平方米计的建筑物中,公共建筑能源消耗约占建筑物总能耗的30%以上。一个200万人口大城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10%,全年就能节电5000万千瓦时以上。长沙市实行严格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在大中城市中尚属新生事物,此举对降低城市能耗、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具有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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