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出台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2-09-18 地源热泵网45120
    今后,南昌经过认证的节能技术、产品研究开发推广类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万元!昨日,记者从市政府获悉, 南昌新出台的《南昌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比2007年出台的《办法》(现已废止),改变了单一的贴息制度支持方式,突出奖励和补助,且节能专项资金政策范围更广,也更加具体。这标志着南昌在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中,始终不断加强节能环保步伐。
 
    哪些项目能得到奖励和补助?《办法》中明确规定,本次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和节能监察机构能力建设等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推广;节能监察机构执法委托测试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项目;节能宣传与培训;节能信息服务;表彰奖励;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推广等。
 
    值得一提的是,重点节能工程的奖励金额与节能量挂钩。同时,对节能减排项目评审专家的要求相比以前更高、工作职责和权限划分也更精细。特别是节能技术研发、节能产品推广、节能宣传等非工程类项目将根据认证效果给予金额补助。其中包过经过认证的节能技术、产品研究开发推广类项目,每个项目补助的最高上限为1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每年由市财政在预算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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