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供热停暖和恢复用热相关管理细则

   2014-05-19 网络13760
核心提示:  宁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宁夏集中供热申请停暖和恢复用热实施细则》近日出台。申请停暖或恢复用热都要在采暖期开
  宁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的《宁夏集中供热申请停暖和恢复用热实施细则》近日出台。申请停暖或恢复用热都要在采暖期开始前1个月办理,注水后概不办理。

  细则规定,热用户有申请停暖或恢复用热需求的,应在法定采暖期开始前1个月到供热单位办理手续,供暖注水后概不办理。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当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中国供热信息网申请获得批准后,用户还须按采暖费总额的30%交纳费用。但并非所有热用户都可以申请停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停暖:

  一是供热系统不具备分户控制供热条件的,停暖后会影响相邻热用户正常用热的,可能危害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

  二是当年居住或使用的新房;

  三是历年欠缴采暖费的;四是单体楼栋房屋质保期过后,入住率达不到80%的。

欢迎一切与地源热泵行业相关的新闻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中标、技术研发、新品发布、从业经验、施工技巧、成功案例、创新思维的资讯或论文类投稿,本网网络部将择优在地源热泵网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www-dyrbw-com,您也可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新浪公众平台、地源热泵网主站、《地源热泵》杂志上刊登。投稿邮箱:dyrbw@dyrbw.com 
责编:gcc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地热能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地热能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地热加公众号  |  论文征集  |  会员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部分合作伙伴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京ICP备120364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