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2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须执行“绿”标

   2014-06-25 兰州晨报27300
核心提示:  6月24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为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兰州市日前出台一系列绿字打头的新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加入建筑垃圾的
  6月24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为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兰州市日前出台一系列“绿”字打头的新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加入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同时在新的建筑中采用新的绿色标准。

  根据规划,今后,兰州市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工业建筑项目全面推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确保到2015年底3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20个以上的项目取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同时,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十二五”期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全面推行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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