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暂行办法》公开征求评估意见的公告

   2018-12-05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8400
核心提示: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3年11月26日印发的《清远市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暂行办法》(清府办[2013]107号)(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已届满,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现正牵头对《办法》进行修订。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3年11月26日印发的《清远市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暂行办法》(清府办[2013]107号)(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已届满,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现正牵头对《办法》进行修订。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现组织开展对《办法》的评估工作,评估内容主要是对《办法》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是否有必要继续实施及理由,哪些具体条款需要修改及其理由,是否发现有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相抵触(如发现有抵触的,请列明哪些具体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的哪些具体条款相抵触)等进行评估,并计划通过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将《办法》重新发布、重新设定其有效期,或确定是否需要将《办法》进行修改后重新发布。

      为此,现将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暂行办法》(清府办[2013]107号)(见附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评估意见。社会公众均可对上述所列评估内容提出意见,并请于2018年12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请加盖本单位公章,公民提出请本人签名)。

      通讯地址:清远市新城2号号北江二路建设大厦

      电话号码:0763-3376010

      电子邮箱:qyskjsjk@163.com

特此公告。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12月3日
责编:lj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地热能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地热能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地热加公众号  |  论文征集  |  会员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免责声明  |  部分合作伙伴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京ICP备12036490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