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公共场所和新型社区将实现清洁取暖

   2018-12-18 水母网邹春霞6120
核心提示:供暖工程验收完成后,各县市区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将验收报告、供暖改造用户台账及资金补助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市财政部门根据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审核结果,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支持。
      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政府办获悉,《烟台市2018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下发。

      清洁取暖是指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热电联产等清洁化能源,降低污染物排放,减少能源消耗,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

      按照上级关于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部署和《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要求,烟台将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为重点,科学选择适宜的清洁取暖方式,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坚持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确保按时完成2018年全市清洁取暖建设任务。

      根据计划,2018年全市城市(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345.8万平方米(燃煤集中供暖306.5万平方米、电能集中供暖39.3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农户31049户(集中供暖2028户、气代煤6342户、电代煤22679户)。

      2018年底,全市农村幼儿园、中小学、卫生室、养老院等公共场所和新型社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

      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财政要加大对农村气代煤、电代煤补贴力度,按照“一户一改一补”的原则安排拨付补贴资金,农村气代煤、电代煤的供暖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每户最高补贴4000元,费用数额以招标文件、相关合同及验收报告为准。市里对困难和负担较重的县市区给予补助。

      供暖工程验收完成后,各县市区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将验收报告、供暖改造用户台账及资金补助方案报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市财政部门根据市清洁取暖建设推进办公室审核结果,安排专项资金给予补助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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