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新能源供热项目的通知》,面向全市启动新能源供热系统项目征集工作。本次征集范围涵盖支持的建设内容具体包括新能源供热系统的取热装置及配套设施、供热设备机房、热泵机组及配套设施、供热设备机房至用户建筑间的一次管网,以及与综合能源站同步建设的储能和智能控制监测系统等。浅层地源热泵、中深层水热型地热、再生水源热泵、工业余热利用、绿电蓄热、绿氢供热、空气源热泵以及新能源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等多种技术类型。

在资金支持比例方面,政策根据新能源供热装机占比划分为不同档次。对装机占比达到60%及以上的新建及改扩建项目,按新能源建设投资额的30%给予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对装机占比在30%至60%(不含)之间的项目,给予20%的资金支持;对装机占比达到30%及以上的新技术应用项目和多能耦合综合能源站项目,同样给予新能源建设投资30%的资金支持。此外,与新能源供热项目配套建设的蓄热(冷)系统、太阳能补热等设施,将按照与热源相同的比例获得资金支持。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4日,所有申报项目须确保在2026年10月前开工。需要注意的是,已完工项目、试运行项目以及投资完成率超过80%的项目不在支持范围内。按照工作流程,通过初审的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区发展改革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来源:地热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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