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土局关于地源热泵项目建设的通知

   2010-04-09 北京国土局67660

 

北京市国土局下发关于地源热泵(地埋管方式)项目需进行

地质条件评估及加强地质环境监测的通知


    《通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建设浅层地温资源地源热泵项目,需进行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质条件评估,并取得国土资源部门的评估意见。地源热泵项目供暖或制冷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含)的项目,由市国土资源局出具评估意见;小于10000平方米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分局出具评估意见。按北京地区的地质条件,换热孔深度一般不大于150米。该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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