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就《北京市地热资源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此举旨在科学规范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落实国家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相关要求。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 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
该核定价格的制定,严格依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中矿产品销售收入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家部委相关规定,为北京市地热资源矿业权出让收益的规范征收提供明确的价格计算基准。

北京市地热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分为供热用途和非供热用途,并按地热资源温度将北京市地热资源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划分为不同区间。其中,供热用途地热资源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划分为三个温度区间,各温度区间核定价格分别为27.78 元/立方米(40℃≤T<60℃)、28.57 元/立方米(60℃≤T<90℃)、31.11 元/立方米(T≥90℃);非供热用途地热资源矿产品销售收入核定价格分为四个温度区间,各温度区间核定价格分别为57.78 元/立方米(25℃≤T<40℃)、72.22 元/立方米(40℃≤T<60℃)、74.29 元/立方米(60℃≤T<90℃)、100.73 元/立方米(T≥90℃)。
此次核定价格的制定与公开征求意见,是北京市规范和促进地热资源这一清洁能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重要步骤。明确、合理的定价机制不仅有助于保障国家矿产资源权益,也为相关企业的投资与运营提供了清晰的成本预期,对推动北京市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结构转型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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