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甘肃省发改委、工信厅、能源局联合发布《甘肃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系统部署园区能源结构绿色转型路径,明确以多能互补与清洁替代为核心,推动园区低碳零碳发展。

方案要求,园区需着力加强“电、热、冷、汽、氢”多种能源形式的协同转化与高效利用。积极开发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构建园区清洁供热体系。鼓励通过“电极锅炉+熔盐/相变储热”、“高温热泵+余热升质”等先进技术,实施高耗煤蒸汽的煤炭减量替代。同时,有机结合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空气能等为建筑直接供能,依托风光储氢微网、热泵及蓄热等技术,强化多能互补。
在终端用能方面,加快推动工业生产过程“以电代燃”、“以电代气”及氢、醇等清洁燃料替代。加强绿氢、绿氨、绿醇以及生物质能、固废衍生燃料等在锅炉、窑炉等终端设备中的多途径掺烧应用。方案还强调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以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升系统稳定性。
园区需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和数字化升级,完善用能与碳排放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开展能效与碳效诊断评估,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及设备。持续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和绿色供应链建设,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并推动园区管网互联互通与升级改造,加强余压、余热、余汽的综合回收与循环利用。
资金支持方面,方案明确优先支持纳入国家级和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的园区,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节能降碳、煤炭清洁替代、循环经济、低碳示范及相关能力建设项目。对成功争取到中央资金且碳减排效益显著的项目,优先给予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支持,并鼓励各市州配套地方财政专项资金。
根据方案设定的目标,到“十四五”末,将储备并启动省级零碳园区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到2027年,建成5个左右零碳(低碳)园区;到2030年,建成10个左右零碳(低碳)园区,并争取建成国家级零碳园区;到2035年,全省一半以上园区基本完成低碳化改造,形成技术路径明确、规划体系健全、商业模式成熟、管理规范完善的零碳园区发展格局,使其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动力源和增长点,为全省实现碳中和目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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