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系统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日前联合印发了《乐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该方案旨在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通过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提升区域中心城市能级,积极稳妥推进城市更新与乡村建设,最终推动全市城乡建设实现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积极推动夹江县、五通桥区、犍为县等园区厂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推动全市建筑能源消费多元化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源等清洁能源技术,鼓励高能耗公共建筑建立多能互补综合能源系统。力争到2030年具备条件的地区新建厂房、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9%。
《行动方案》要求,全面推进智能电网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促进电网智慧化转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替代燃气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引导建筑供暖、生活热水、炊事等向电气化发展,到2030年全市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到2030年新建公共建筑中全面电气化比例达到20%。同时,乐山市将因地制宜探索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并在五通桥区光伏产业、夹江县陶瓷产业等有条件的工业园区,积极探索余热回收与梯次利用,以降低园区建筑用热的碳排放。
乡村建设同样是低碳转型的重要一环。《行动方案》提出要在农村积极推进农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电气化,具体包括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在供暖、供电、炊事等方面的应用,鼓励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并创新推动茶光互补、农光互补等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建设。
根据《行动方案》设定的总体目标,到2030年,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75%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9%,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65%,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比例达到20%;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最高节能改造标准建筑的占比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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