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以国办发[2013]1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就此,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谈谈制定《方案》的背景
答:建筑能耗具有能耗“锁定”效应,一座绿色节能的建筑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反之则是一个大量消耗能源资源的黑洞。目前,我国存量建筑有400多亿平方米,每年新建建筑约有20亿平方米,建筑建造和运行消耗了大量的能源资源。
建筑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之一。近年来,我国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取得了积极进展,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大幅度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城乡建设模式粗放,能源资源消耗高、利用效率低,重规模轻效率、重外观轻品质、重建设轻管理;一些地方大拆大建,建筑使用寿命远低于设计使用年限等。
党中央、国务院对绿色建筑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我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认真研究,多次听取有关部门、地方和专家的意见,反复研究论证,形成了《方案》。
问:《方案》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方案》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紧紧抓住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树立全寿命期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规划设计、标准规范、技术推广、建设运营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加快推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 方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一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城乡建筑绿色发展,重点推动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等。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域特点和建筑类型,建立健全各地区绿色建筑的标准、规划、技术路线等,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三是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一方面政府通过政策、规划、标准等手段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另一方面运用经济手段,激发市场主体设计、建造、使用绿色建筑的内生动力。四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树立建筑全寿命期理念,综合考虑投入产出效益,选择合理的规划、建设方案和技术措施,避免盲目的技术堆砌而造成资金高投入、资源高消耗。
《方案》的主要目标包括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两部分。对新建建筑,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201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的比例达到20%。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出“十二五”期间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节能改造1.2亿平方米,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节能示范40万套;并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问:《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答:《方案》提出了十项重点任务。一是切实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方案》从科学规划城乡建设、发展城镇绿色建筑、建设绿色农房、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4个方面提出了任务。按照现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3个级别,《方案》提到的绿色建筑指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的建筑。据测算,一星级绿色建筑每平方米约需新增成本50元左右,占建设总成本的比例很低。《方案》提出,在城镇新区建设、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中,要建立包括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等内容指标体系,纳入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政府投资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商业开发建设绿色住宅小区。
二是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包括加快实施“节能暖房”工程、积极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开展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试点、创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机制等。
三是开展城镇供热系统改造。实施北方采暖地区城镇供热系统节能改造,提高热源效率和管网保温性能;因地制宜推广高效锅炉、工业废热利用等供热技术。
四是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应用,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地区示范,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
五是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六是加快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加快既有建筑改造、绿色建材、建筑物耐久性等绿色建筑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编制绿色建筑重点技术推广目录,推进绿色建筑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七是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加快发展防火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和材料,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发展和利用。研究建立绿色建材认证制度,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和稽察,组织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
八是推动建筑工业化。支持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开展工业化建筑示范试点。推行住宅全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
九是严格建筑拆除管理。加强建筑维护管理,研究完善建筑拆除的相关管理制度,探索实行建筑报废拆除审核制度,依法惩处违规拆除行为。
十是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实建筑废弃物处理责任制,开展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研究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标识制度。
问:为了实现目标任务,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方案》提出了八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目标责任,把贯彻落实本方案的情况纳入政府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二是加大政策激励,研究制定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转让、容积率奖励等方面的政策。三是完善标准体系,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的制(修)订工作提出了具体时间要求。四是深化城镇供热体制改革,推行按热量计量收费,出台价格和收费办法,推进供热企业市场化运营。五是严格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在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并与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发放挂钩,强化施工过程的监管。六是强化能力建设,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体系建设,以及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评价、运行等人才队伍建设。七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绿色建筑专项督查。八是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倡导绿色消费理念。
问:如何做好《方案》的实施?
答:为做好《方案》的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加强综合协调,指导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促进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相应的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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